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柴泓剛)兩萬元,三萬元,五萬元……
6月24日上午,慈利縣人民法院案件調解室里,被執行人朱某的聲音微微顫抖,一次次提高和解金額,卻仍與申請執行人王某的預期有著不小差距。王某提出,若朱某能一次性付清,自己愿意適當降低賠償數額。
達成執行和解困難重重。窗外陰沉的天空仿佛也在為這場因摩托車交通事故引發的賠償糾紛而低嘆。
2023年6月,環衛工人朱某結束一天的清掃工作后,騎著老舊摩托車因疏忽大意,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路人王某受傷。法院經審理判決,朱某需承擔百分之七十的賠償款。判決生效后,朱某卻心存僥幸,消極對抗執行,試圖逃避責任。
滿臉愁容的王某找到執行法官,訴說著自己的無奈:“老朱一直不賠償,我現在治病都是借的錢。”
朱某為何拒不履行?帶著疑問,法官與朱某取得了聯系。朱某滿臉無奈,反復強調自己收入微薄,僅能勉強維持生計,實在無力一次性支付巨額賠償,希望能分期償還。
與此同時,財產調查工作同步展開。經查詢,朱某名下僅在農村有一破舊自建房外,別無所有。即便全部執行,與執行標的仍相差甚遠。
執行陷入僵局,但再難也要啃下這塊“硬骨頭”!
一方面,法官加大執行力度,多次上門對朱某釋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面對朱某的頑固態度,為維護法律尊嚴,法院依法對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在拘留所內,法官再次耐心勸說:“老朱,逃避解決不了問題,老王因事故遭受痛苦,你應當承擔起自己的責任。拒不執行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另一方面,法官意識到單靠強制執行難以從根本上化解矛盾,需要多方聯動。于是積極聯系朱某所在的村委會和工作單位環衛所,希望借助基層力量促成和解。
村委會主任是村里德高望重的長輩,他帶著調解員來到拘留所:“老朱,我們都是一個村的,出了這事要敢擔當。老王受了重傷,你不賠償,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法律文書不是一張廢紙,早點解決,早點出來。”
環衛所負責人也找到朱某:“你在所里干了這么多年,大家都認可你。現在出了事,積極解決不僅是為自己,也是為了不影響單位聲譽。所里會根據實際情況,盡力給你一些幫助。”
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朱某的態度逐漸軟化。回到調解室,在各方勸說下,雙方針鋒相對的情緒漸漸緩和,執行和解有了新的進展。
當和解金額接近王某預期,僅剩部分差距時,雙方僵持不下。“都是鄉里鄉親的,這差額我來協調一部分,咱們把這事了了。”村委會主任主動表態。
“不能讓你為難,我再想想辦法。”最終,在環衛所的幫助下,朱某當場籌措7萬元現金,將賠償款一次性付清。
“當初不該逃避責任,給老王造成這么大傷害,真是對不住。”朱某羞愧地向王某道歉。
和解協議簽訂時,窗外的天空不知何時已放晴。該起案件在多方協調下終于圓滿執結。
責編:王輝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